城市污水或工業廢水經一級、二級處理后,為了達到一定的回用水標準使污水作為資源回用于生產或生活的進一步水處理過程。針對污水的原水水質和處理后的水質要求可進一步采用三級處理或多級處理工藝。常用于去除水中的微量COD和BOD有機污染物質、SS及N、P高濃度營養物質及鹽類。深度處理方法有:活性炭法、臭氧氧化法、芬頓法等。
1、去除水中殘存的懸浮物,脫色、除臭,使水進一步得到澄清;
2、進一步降低BOD5、COD、TOC等指標,使水進一步穩定;
3、脫氮、除磷,消除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因素;
4、消毒殺菌,去除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質。